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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教发〔2008〕3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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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
选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(试行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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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州、县市区教育局:
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《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生选修指导意见(暂行)》所规定的选修要求,我厅制定了《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科教师学习、培训,切实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课程教学的针对性、实效性。
在试行过程中,请各地和学校结合实际,及时总结经验,并适时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馈意见和建议。
二OO八年五月八日
主题词:基础教育 高中 课程 意见 通知
发:各普通高中学校
录入员:李亮清 校对员:杨邵元 共印10份
附件下载: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 |